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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歲女下嫁47歲男 被判不准離

 

更新日期:2009/04/16 17:01

8歲的小孩,應該才在唸小學一、二年級而已,不過,中東沙烏地阿拉伯,有位8歲女童,卻在家族安排下,被迫當人妻,嫁給47歲的中年男子,女童母親代替女兒向法院申請離婚,卻2度遭到拒絕,引起人權團體的關注。

8歲女童向法院申請離婚的消息,震驚了保守的沙烏地阿拉伯社會,人權團體對女童處境感到憤怒,不懂法官為何做出如此不符合人情的裁定。

女童母親2008年底首次代女兒提出離婚申請,法官卻以她不是女兒合法監護人為由,駁回申請,母親透過律師表示,她一直與女兒住在一起,有天她意外發現,家族親戚居然替8歲的女兒敲定了婚事,對象是名47歲,年紀足以當女兒祖父的男子。

案件上訴後,法院要求原法官重審,不過法官維持原裁定,不准離婚,消息曝光後,國際婦權團體同聲譴責,未成年女童結婚,最近在沙烏地阿拉伯國內引發熱烈爭論,自由派認為,法律應該制定最低結婚年齡限制,但包括宗教界在內的保守勢力則堅持,女童只要年滿10歲,就是適婚年紀。

沙國新上任的司法部長表示,他將迅速推動攸關兒童結婚限制的新法案,但新法案能否順利替這名8歲女童的人生解套,仍是未知數。(民視新聞譚淑君綜合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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